職業衛生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1、總則
1.1為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加強和規范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制度。
1.2在本公司范圍內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建設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建設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2、制度內容
2.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
2.2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
2.2.1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2.2.2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評審后,應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備案或者審核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3)公司對預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4)職業衛生專家對預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5)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6)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注:涉及放射性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建設項目,需提交建設項目放射防護預評價報告。
2.3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在初步設計階段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完成后,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評審。
2.3.1對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應當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
2.3.2對職業病危害一般和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應當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按照有關規定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施工。
2.3.3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在完成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評審后,應當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的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
(2)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3)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4)公司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的評審意見;
(5)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單位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的批復文件(復印件);
(7)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2.4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2.4.1建設項目沒有進行試運行的,應當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2.4.2公司在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應當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2.4.3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由公司自行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竣工驗收,并自驗收完成之日起30日內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備案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備案通知書(復印件);
(3)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4)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5)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的資質證明(影印件);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7)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8)公司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9)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自行驗收情況報告;
(10)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2.4.4職業病危害較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應當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批復文件;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4)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文件(復印件);
(5)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
(6)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7)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8)公司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9)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2.4.6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應當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
(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批復文件(復印件);
(3)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機構資質證明(影印件);
(4)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5)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審查意見;
(6)公司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的評審意見;
(7)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資質證明(影印件);
(8)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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